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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伯塔省移民项目(AINP)

阿尔伯塔省移民项目主要分为常规移民项目和自雇移民项目,其中常规移民项目中有多个子项目。

1.1 阿尔伯塔省常规移民之快速通道项目

该项目适合取得该省卫生部门或者 IWK 医院聘书的各科和家庭医生(NOC3112)以及各类医学专家(NOC3111)。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已经在联邦快速通道系统中建立档案

  2. 表达出永久居住在阿尔伯塔省的意愿

  3. 正从事能够促进阿省经济和多样化发展的职业

  4. 阿省打分系统中至少达到 300 分

申请人满足以下一点或多点,有更高获得邀请的概率:

  1. 有阿省工作合同和(或者)阿省工作经验

  2. 毕业于加拿大高等教育机构

  3. 有居住在阿省的亲属:父母、子女、兄弟或姐妹

申请有以下情况之一将无法获得移民系统邀请:

  1. 申请者已获得有效的省提名邀请,且省提名仍在有效期。申请者同一时期仅可获得一份有效移民提名邀请

  2. 若申请被拒,在一定时期内申请人不可再次递交申请

1.2 阿尔伯塔省常规移民之机遇项目(AOS)

身份及工作要求:

  1. 申请人必须目前正在阿尔伯塔省居住、工作,并持有效加拿大工作临时居民身份

  2. 申请人必须持有符合职业要求的有效工作许可,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持有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影响力评估(LMIA); 或
    b) 根据移民部的规定,获得对于特定申请人的 LMIA 豁免
    c) 毕业工签持有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 学习专业和就业领域须一致

    • 如果在 2019 年 4 月 1 日前注册学习阿省课程,毕业证书须由阿省高等教育认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颁发,并且必须是以下之一:

      a) 证书或研究生证书(至少一年)
      b) 文凭课程(至少两年)
      c) 本科学士学位
      d) 研究生学位
      e) 研究生水平证书
      f) 研究生文凭

    • 如果在 2019 年 4 月 1 日之后注册学习阿省课程,证书则必须在阿省高等教育认证的列表上

职业要求:

  1. ​申请人目前正在阿省从事符合职业列表的工作和职业

  2. 申请人目前从事的工作须与之前的工作相匹配

  3. 申请人的职业须在阿省机遇项目不合格职业列表之外

  4. 持有毕业工签的申请人仍需满足以下要求:

    • 提交申请之时已在阿省就业,就业与所学领域相关;2019 年 4 月 1 日之后注册学习为期一年研究生证书课程的申请者,所学内容要与之前在加拿大以外的本科或研究生课程一致)

    • 职业不可以在政府公布的阿省高薪与低薪职业清单之上以及阿省机遇项目不合格职业清单之上

英语或法语语言要求:

NOC 0、A 或 B 类职业英语或法语考试成绩将提高至 CLB/NCLC 5 的语言水平,C 和 D 类职业要求达到 CLB/NCLC 4 的语言等级水平;若申请 人的职业为 [3413] 即 护士助理、护工和患者服务相关职务,则需提供至 少 CLB/NCLC 7 的英语或法语成绩。

教育要求:

  1. 申请人在申请之时必须在来源国完成至少高中教育;持毕业工签之外的申请人必须完成符合阿省教育标准的高中学历;

  2. 毕业生工作许可持有者当前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在阿省学习的专业相关。

工作经验要求:

  1. 申请人所从事职业与提交申请之时所从事的职业必须一致

  2. 申请之时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工作经验相匹配

  3. 符合以下工作经验要求:

    •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

      •  在过去 18 个月中至少拥有 12 个月相关省内全职工作经验;或

      •  在过去 30 个月中至少拥有 24 个月相关工作经验;或

      •  如果申请人为毕业工签持有人,须满足在过去 18 个月内至少有 6 个月省内相关工作经验

    • 工作必须为每周工作 30 小时以上的全职职位

    • 申请用于移民的职位和目前从事职位要完全一致

    • 工作经验必须是由 IRCC 批准的合法临时身份状态下,在阿省或加拿大境内获得

    • 加拿大学习过程中的实习或者课程内容上的工作不视为工作经验,满足以下三点除外:

      • 每周 30 小时以上的全职带薪实习的工作经验

      • 实习时工作与目前从事职业直接相关的工作经验

      • 在省内取得的实习工作经验

    • 申请人从事政府监管类工作所获省内工作经验,必须在持证,注册或 认证状态下取得方有效

    •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必须已获得真实有效的阿省全职雇主工作邀请, 且所从事职业与工作邀请一致;申请人的工作邀请合同必须由申请人 及雇主签署,并符合以下要求:

      • 连续,带薪工作

      • 全职工作,即每周不少于 30 小时

      • 合同期为不少于 12 个月

      • 从申请者所从事当前职业与工作邀请职位一致

      • 薪资和福利符合省内最低标准

      • 从事 AINP 职业列表的职位时已获相关工作许可

      • 以下情况,即使工作邀请符合条件,仍不符合申请标准:

        a) 兼职人员

        b) 独立承包人、企业主或临时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公司登记系统(CORES)上被列为阿省雇主的董事、股东或代理人

        c) 在阿省无商业或工业办公地点的申请人,如在家办公人员

        d) 不在阿省实地办公的人员,如虚拟办公或远程办公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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